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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与开发商在2012年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认购书”,交了8万元的诚意金,说的是违约就不退,如果他们违约就按照购房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上面约定2014年6月30日交房。可最近开放商拿到预售房许可证后要求签合同,合同上又把交房时间改成了2014年10月30日,说如果我不签合同就把8万元退给我,我想咨询的是我交的8万元算不算定金?现在我应该怎么维权,难道只有忍气吞声接受修改的交房时间,得不到任何赔偿?

其他 2013-04-12 07: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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