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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三姐妹,父母尚在,其中一个姐姐想分家产,父母有权利不给吗

离婚 2019-06-14 16: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是家庭财产则您父母有权利不给 如果系属家庭财产则属于您姐姐的那一份额则她有权利要求分割 还有不明白之处可电话咨询或来我律所详谈
  • 父母的财产,父母做主。
  • 分家要分配的是家庭的共有财产,并且要符合法定的程序。
  •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对于家产如何分割,我国法律尊重财产所有人自己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有自己的分配意愿法律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去世后,遗产没有分配,则可以依照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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