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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于2002年结婚,2003年4月生有一子,2003年6月分居(儿子跟我),2006年2月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由男方抚养,抚养费由女方承担)至今从未给付,请问该费用何日起算,自分居日期算还是离婚日期算?标准是什么?谢谢!

争议解决 2013-08-07 11: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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