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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老公好赌,在外面欠高利贷,我跟他离婚了,然后他跑了,可是高利贷找上我,说是欠条的日期是老公在我们离婚前签的,我就必须要偿还债务,是真的吗

离婚 2009-10-19 15: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 你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是赌债,你没有职责与义务还款; 2. 即使是在婚前签的欠款债务,因是非法财债行为,你无需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 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确定是赌债,你不应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是高利贷,则银行利率四倍以下受法律保护,四倍以上违法.该欠款用于你们夫妻的共同生活,则你有偿还本金及合法利息义务,如是赌债,你报警处理.
  • 如果借钱时为了用于共同生活就必须还!若不是,则不需要还!!!
  • 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但必须有证据证明该债务为赌债。
  • 如不能证明你前夫在婚前所借之债用于家庭共同所需,你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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