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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女方单位集资建房,由双方父母各付9万购买一套小产权住房。当时女方父母明确表示,如果二人婚姻不成,女方将退还男方的购房款。只是口头表态,没有文字。后来,在婚前,男方要求女方在其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给男方写了张字据。女方一直没向父母谈此事。也记不清都写了些什么和写的具体时间。现在该字据在男方手中,成为索要一半房产的依据。此房是女方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以每平米低于市场商品房500元的价格卖的。现在,此房大幅度升值。女方提出应当享受单位福利性部分的升值款。男方要求平半分。到底应如何分配合理? 请问,女方为男方写的字据有法律效力吗?(一是,买房钱不是女方自己挣得,是父母的钱,子女能代表父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表态吗?二是,字据只有女方的签字,而且只有一份。)

离婚 2013-04-12 16: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首先房屋时双方父母各付相应款项购得,那么即使婚姻未成,那么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屋应该属于出资人共有。其次,女方所写字据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并且处于女方自愿的情况下,那么该字据一般而言是有效的。至于字据上所表述的内容是否为女方无权处分,那么需要具体看字据分析了。
  • 需要根据房屋登记人及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分析,该房屋虽为女方单位集资房,但实际出资人为双方父母,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屋应该属于双方共有。女方所写字据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字据内容进行分析。
  • 关键是女方给男方字据上的内容
  • 看证据情况来确定,证据是否有效,建议请律师帮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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