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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网路认识一个女孩在珠海,交往说过分手后,会归还所有物品,但在未见面前,就要求买笔记本电脑(4000元),买手机(4000元),本说笔记本电脑要归本人使用,但藉故迟迟未归还,手机也未购买,见面后说要买金项鍊(3000元),后因此女有蓄意欺骗,就提出分手,但物品迟迟未归还,且电话都不接,最近拨通电话后,说电脑送人了,买手机的钱花掉了,金链子不见,此种状况可以提出告诉嘛?

其他 2013-04-13 20: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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