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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小区开发商报价:租车位300元/月,如果租一年220元/月.我租了一年,支付2640元.在2013年3月车位开始发售,我买下车位以后需要从开发商那里退还剩余9个月的租金.这时被告知,必须按300元/月的价格扣除900元以后退款,而不能按照220元/月的价格退款.请问律师,开发商这样做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而且我现在已经退款了,手头没有任务票据,是否还能索赔?

其他 2013-04-15 07: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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