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一干人等都是市电业局的国营(固定)职工,于1993年因子女接班而自愿内退。可1996年底,企业与劳动局合谋、串通,强行给我们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当时我们大都没到法定退休年龄,也不具备其他法定退休条件,可他们偷天换日、弄虚作假,把没病写成有病,把病轻改成病重,把年龄凭空改大(尽管改大了也不符合国家提前退休的规定),并且没有医院证明(诊断),本人也没参加劳动能力鉴定,但结果却都是丧失了动能力。劳动局置国发(1978)104号(法规)于不顾,滥用手中的权力,硬是统通盖章批准了我们退休。问,我们可否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判令他们改变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 2013-04-14 21: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