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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建材公司做销售,今年6月进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8月份的时候公司给我一个客户去跟(客户乃此前离职同事的客户),后来我成交了。我们的工资是本月工资下月15号发。9月15号公司只算2000元奖励,提成没算,我当时没有签字。我找老总交涉,他说他在忙一个大工程,忙完给我算。后来因为国庆需要用钱,我找财务领取了2000元。 今天10月21号深圳财务打电话给我说8月份那个单不算提成。10月初,那个客户找到我,我们又成交了一个项目。我问深圳总公司财务,她说也不算提成。我该怎么做?我想找一个途径解决这件事情。

其他 2009-10-22 00: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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