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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父亲在2007年9月在务工时小腿被扎成开放性粉粹性骨折,当时,我持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托书到,和医院相关证明到伤残鉴定中心,那里的医生同志看了我爸的X光片后说还不能给予鉴定,让我在出险8个月后在去做鉴定,现在以满8个月,如果我爸的腿恢复的不好,是不是能做伤残鉴定,是不是在一年之内做的伤残鉴定都具有法律效应?谢谢给予指导!!!

争议解决 2018-09-27 22:5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治疗终结后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但在伤残鉴定前你应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不能认定为工伤就应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起诉,超过时限后权益将不会得到法律保护。
  • 在治疗终结后,凭医院相关证明所进行的伤残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 你是几级伤残,不同等级标准不一样。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你好,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以医疗终结为准
  • 鉴定时机没有固定的期限要求,而是以医疗终结为准。医疗终结标准又依据医学上的临床稳定判断,实践中一般由鉴定机构根据具体伤情确定。伤残鉴定无效大多少情况下是因鉴定过早所致。~ 满意请采纳
  • 在治疗终结后,可以进行相应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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