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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去买一套二手房,看中一家后我就跟房东写了购房意向书,是房东提供的格式文本,我们写了具体的内容,可是现在我不想买了,房东却要我支付违约金。我想问一下律师,这份意向书的法律效力怎样?我要不要支付违约金?

其他 2009-10-22 16: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意向书的法律效力问题比较复杂,要看具体的个案来确定的。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否确定和当事人是否有受拘束的意思是要约乃至合同成立的两个基本要件。 具体到对意向书效力的分析上,实体性条款因为是针对未来的合同条款而定,一般已具有确定性,因而其是否有约束力主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对此表达了明示或默示受约束的意思;而在判断程序性条款的效力时,因为当事人大多会表达接受这些条款约束的意思,因此通常会遇到的问题是这些条款是否具有足够的确定性。 在本案中如果签订的意向书的内容是对买卖关系的主体、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的约定,那么此项意向书就已具备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构成要件,应是一份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旦一方违约,即要承担该意向书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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