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去年07年8月分进公司,但是今年4月分公司才与我签定正规的劳动合同,但是并为给与我缴纳保险金,仅补偿了我一个月200块人民币,我于5月末辞职.公司拖欠我两个月的工资.当结帐时,却只给我2个月的基本工资,.并未有任何的保险补偿...并且说辞职了就没有了.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补交或是经济赔偿..

仲裁 2008-06-03 17: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