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公司于2008年2月与我签定一份为期5年的合同,加上前期试用期5个月到今年即2013年6月31日为合同期满。因为过去的5年当中,公可支付我的基本工资一直都是低于合同工资300元,当时我找过公司,我的上级领导说总数差不多蚘算了,当时自己也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意识,现公可也因有几桩,纠分,才引起我注意因为公司最近在向员工索取合同附加协议栏将工资标准加高,相应将员工的在签合同时同时签定的协议没收(不知是否合法)。我这种情况将如何处理,能否要求公司索赔,如果可以该怎么走程序?

其他 2013-05-02 14:5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