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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起交通事故我为受害方,对方是一公司,预付我一部分赔偿金,快结案了,我需要收回我写给对方的收到条时,对方却说找不到收到条了。因对方原来负责此事的人离职,对方在财务上找不到收到条,我该怎么办?应由对方公司出具什么样的证明?如果收到条在那个离职的人手里怎么办?谢谢!

争议解决 2009-10-25 22: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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