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公司做老板秘书(劳动合同合法),主要汇报对象是老板,但职位归属于人事部。 4月24日老板原话为“感觉不适合,也说不出为什么”为由劝退,但与HR谈话结束后,目前有下面几点需向专业律师咨询,不知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得到赔偿: 1、入职两个月老板和HR几乎没有跟我沟通工作定位和工作的安排及指导。我主动询问也无结果。 2、HR列举了我日常工作中如打印格式等错误,但没提供书面证明。(劳动法我记得是重大过错,并且在错误被培训后仍未改正的才能辞退的。而我犯错误当时未被提醒纠正过。) 3、我的入职材料有错。但入职时我已提前向公司说明,公司默许之后双方才签了劳动合同。 4、在与HR沟通中,我签了自愿离职同意书。 5、与HR的谈话我录了音。

仲裁 2013-04-26 21:03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2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