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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为: 劳动合同从2010年9月27日至2013年9月27日止,合同履行地为无锡 我自2010年9月至今在公司工作,期间未有任何违纪行为;2013年4月底公司安排我去武 汉出长差,我因妻子怀孕8个月即将生产为由拒绝,公司以此为借口说我不服从公司安排 ,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开除我,并不给予补偿金,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再补充下具体情况: 具体公司安排去武汉出差,时间不定,大约3-4个月,我提出困难:5月可以出差,但5月 底6月初妻子生产要休护理假,公司不同意,并以此为由(休假影响公司运营)开除我; 而且公司老板只是口头通知,未做任何书面通知。 另,我3月到4月已经在武汉出过35天差,没有不服从安排 如不合法,公司应如何补偿我?我应向何部门发起申诉 公司是小公司,只有几个人,不存在人事部门

其他 2018-09-09 14: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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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经济补偿的范围较小且不是很精确。当职工符合文件中列出的条件时,企业就应按规定向职工一次付清经济补偿金。否则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职工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25%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而赔偿金的支付未作出此类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不是很精确是指大体上一年工龄发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经济补偿金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时间进行计算,赔偿金通常是指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关于员工严重违纪辞退补偿金的问题回答如下,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该严重违纪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且该规章制度已经明确告知员工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 你好,公司违法解除,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金。如需帮助可以和 我联系。
  • 协商不成可以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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