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出租人甲方和承租人乙方签订了两年的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甲方被迫在不涨一分钱房租的的条件下又签了三年的合同,只是增加了一条“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装修补偿”。第二次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方告知乙方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甲方自己要用。乙方立即以没谈好续租的问题为由,拒付最后一个季度的房租,合同规定逾期20天不付房租,则合同自动终止,乙方逾期后拒不搬出,甲方向法院起述。一审判决合同终止,乙方归还商铺及所欠房租。但乙方为了多占用商铺(因现在的市场行情房租是原来的两倍以上),故意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在二审判决即将下来之前,又提出撤诉,表示服从判决,但之后拒不履行判决。甲方无奈只好申请强制执行。经过一年多的打官司,甲方好不容易才收回商铺。现在甲方对商铺重新进行了装修(原装修已被乙方拆除),想重新出租,乙方却说合同中规定了他有优先承租权,威胁甲方说如果租给别人就要起诉甲方。请问:1、乙方如起诉,法院会受理吗?2、如果受里,甲方能稳抄胜券吗?3、如不能,有什么办法解决?感谢各位律师耐心看完我的问题,也希望能耐心解答,非常感谢!

其他 2013-05-02 18: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