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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问一下关于孩子抚养变更的事,情况是这样;我妹妹02年结的婚,孩子03出生,但是当时他们家没有告诉我们娘家人,孩子出生有残疾唇裂,他们瞒着我妹妹说去北京看病,半路把孩子扔了,回来骗我们说死了,我们很伤心,但也没有办法,谁知过了不久,被人捡了孩子的给送回来了,当时气死我们了,他们家赔礼道歉的,凑合过了两年,我妹妹实在过不下去了,老是打架,就离婚了,当时没有争取抚养权,归他们抚养,我妹妹当时也没有工作,连抚养费都没有,他们家还让法院拘留我妹妹半个月,以后就更没有给过抚养费,这几年他们家三口人,先是我妹妹前夫得病死了,没多久妈妈也没了,去年,爸爸也死了,现在好像是听说他们村大队和他叔叔家协商给抚养孩子,财产归他们,孩子今年11了,这么多年和她妈妈没有感情,她妈妈担心孩子可怜,以前不管还有人,现在别人抚养怕孩子受屈,我妹妹该怎么办,请知情人解答,我代表妹妹谢谢

离婚 2013-05-02 09: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养养系变更的确定标准 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的实际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原已确定的抚养归属可以依法予以更改。未成年人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对于前一种情况,如果变更抚养归属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则应准许双方的协议。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予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好 一对一已回答 请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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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抚养养系变更的确定标准 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的实际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原已确定的抚养归属可以依法予以更改。未成年人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对于前一种情况,如果变更抚养归属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则应准许双方的协议。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予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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