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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签认购书和交订金前问过销售:如觉得房子不好可否退回我交的款项,当时销售回答我可在2个月退回,现我发现其楼盘附近要建垃圾发电厂、医院,故此我要求退回所交的款项,但销售这时又反口说不一定能退回。承诺没兑现,前后说法不一样!误道我,但收据和认购书上写的是”定金“,请问此种情况怎样才能退回那定金,请帮忙!!!谢谢!

其他 2013-05-02 13: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还未签订,从合同不发生效力,此时定金实为预付款,可以要求返还。另外,还存在违约,因为其认可2个月内定金可退回。建议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
  • 详情请电话联系本律师。
  • 买方违约卖方有权不退回买方定金,卖方违约则按定金的双倍赔偿给买方。具体要看认购书上的约定,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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