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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公司打临工时,其工资发放标准是:月任务是保底为15万,工资待遇完成为底薪1000元/月+1.5%的业务结算提成,未完成则900元/月+1%的业务结算提成。可结果公司在算提成时是以如下方式算的, 我个人销售额是10万,应该工资是900元/月+10万*1%才是我所应得的,可公司以其中回扣单位3万,只以7万为业务提成结算为标准,工资900元/月+7万*1%, 而我本人觉得公司这样带有欺骗性质为此所有员工都很气愤,因此特请律师大人指点迷津,到底该怎样算才是公平的!谢谢!!!

其他 2009-10-27 18: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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