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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各位律师昨天问题的回复。现加以补充:(本次事故我方车辆中共3人)1、我公司司机和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同事(均为男性)是在工地项目考察完毕后回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在中午12点15分左右)。2、公司人员均购买了国家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的保险。3、死者与公司一直保持较良好的劳资关系和感情。但据闻死者有一些较特殊的异性关系(甚至据说有小孩),但至今未确实。在处理死者过程中,一直是其爱人出面处理,是通过协商赔偿还是通过法院裁定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去处理更为妥当,以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4、我公司司机和另一同事均受伤,我们已及时救治并康复出院。对方车辆只有司机1人(河北车),当时据知也受了一点伤,但至今我们双方均未取得联系。那么,该如何处理赔偿问题?5、我方肇事司机已被拘留,该如何处理。请各位法律专家给予宝贵意见。谢谢。

其他 2009-10-28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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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对交通事故责任,交警部门会作出认定的,你们如果不服该责任认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具体项目有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需医院证明要专人护理才有)、如果构成伤残那还应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伤残补助金、被扶养人生活困难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如需要律师帮助,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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