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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乘坐合肥38路公交车的期间,车辆突然骤停,车厢内白烟滚滚,乘客们疑似车辆着火,在车辆前后门都打不开的情况下乘客纷纷砸窗逃生,有一位57岁的男性乘客在跳窗过后摔伤,造成腰部骨折。这起事件应怎样要求赔偿

其他 2009-10-28 15: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以实际损失为准,向公交公司索赔医疗费、住院期间误工费、交通费、伙食费、营养费等!
  • 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伤情、保险、责任、个人情况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决定,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采纳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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