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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两个月前出了工伤事故,现在重新回到岗位工作,但是单位让我待岗3个月,只发给我淄博市最低的生活保障金。请问这样处理合理吗?发给我的最低保障金是多少钱?

其他 2013-07-12 2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给最低的生活保障金是可以的;你耐心等待,等有了鉴定结果,会得到赔偿的
  • 发给最低的生活保障金是可以的;你耐心等待,等有了鉴定结果,会得到赔偿的.
  • 另外补充问一下:我是在取样的时候碱液溅到右眼里烧伤了眼膜,现在白眼球全部变成红色的了,影响到左眼也是红色的,看东西很模糊。有时眼睛会疼。请问这属于几级工伤?工伤报告发到市里一个月了,还没有通知去做鉴定,请问要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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