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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我跟丈夫一起贷款买房,房子总共是1074000元买的,丈夫出25万,剩下的钱都是我在小生意上省吃省用交的房款,现在还清房款了,丈夫承若说房子归我所有权占百分之90,我想查询一下律师,这种情况下是否要到公证处去公证才有效果?

离婚 2013-05-16 06:4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有两种方式处理。一是直接去房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由共同共有变为普通按份共有。 二是你们去签署一个协议约定房产的份额即可(如果是公证,当然是更好)。 总的而言,前者是风险最小,但可能涉及费用,后者不用费用,但有一定的风险
  • 可以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或者签协议然后公证。
  •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房子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关于婚后财产的比例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公证和律师见证都可以,但公证处不会帮忙写协议,建议去律师事务所见证,顺便由律师对你们的协议草拟或修改。
  • 有两种方式处理。一是直接去房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由共同共有变为普通按份共有。 二是你们去签署一个协议约定房产的份额即可(如果是公证,当然是更好)。 总的而言,前者是风险最小,但可能涉及费用,后者不用费用,但有一定的风险
  • 直接去产权部门变更
  • 去房产部门注明
  • 直接去产权部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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