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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于前几日10点左右,酒后到女朋友租住地找她,因敲门声有点大,引来房东甲询问,之后莫明被甲掐喉按地殴打,当觉呼吸困难时还手,致房东甲轻伤,然后逃跑。被鉴定眼底出血鼻梁骨折喉部有明显掐痕属轻伤。事后甲报案,笔录时不承认打人事实还要求赔偿,我弟老实,笔录时句句属实。这样的笔录是否对我弟不利?虽然有目击证人但都是甲的邻居,怕他们作伪证。或隐瞒事实经过。我请问对于这样的情况,对于谎报事实经过的甲,就可以逃脱责任了吗?

其他 2009-10-29 11: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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