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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国有企业的员工,一次班组AA制在外吃饭,有个管理人员也来了(但他没出钱),在吃饭过程中,他说我没有敬他的酒,我当时告诉他我有敬他二杯酒,他应说没有,我说有(由于我是一个女同志,胃也不好,不能多喝酒)他就拿起作者桌子上的汤盆向我砸来,致使我手臂轻度烫伤。我提的唯一条件是,他必须到我家向我道歉,可现过了一个多月他也不来。我向单位反映了情况,单位说会给我一个说法,也说了是他的不对,可至今都没有给我一个回复。请问该怎么办。谢谢!

调解 2013-05-11 07: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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