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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健在,父亲有工资和医保。 二,有二儿一女 三,因母亲生病所以01年开始和小儿子一起生活。 四,大儿子平时没有给付任何生活费用。 五,有房二间,01年给小儿子,当时价值一万多 请问父母医保以外不给报销的医疗费用,是否应该儿女共同承担。

其他 2016-08-25 22:1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应当由子女承担。
  • 医保保险可以询问医院的主诊医生或者护士。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报销流程: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 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 这位朋友,您好!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如果父母无能力承担这部分医药费,子女应当承担。 3、但从道义角度,分得大部分财产的也应当适当多拿些。 如有不明之处可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
  • 谢谢您的回答,那么就是说,小儿子有权利和其他二个子女要老人的医药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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