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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司机驾驶机动车停车不拉手刹 造成机动车溜行追尾 驾驶人自己受伤 机动车严重损坏 损失是司机承担还是车主承担

其他 2009-10-30 21: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交通事故的法律关系中,被追尾一方的损失显然应当是由车主与驾驶员共同承担。如果驾驶员与车主之间是雇佣关系的话,那么该损失应当由车主与驾驶员共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车主的损失。则应当由司机承担,因为驾驶员显然违反了驾驶机动车的基本规范,停车时必须拉手刹,该情节可以定性为“重大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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