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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标准

其他 2009-11-16 12: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2009年2月11日公布的山东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规定,2009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305元 (乘以20年,等于城镇户口的死亡赔偿金或者伤残补助金)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007元 (城镇户口被扶养人生活费,乘以扶养年限)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641元 (乘以20年,等于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或者伤残补助金)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4077元 (农村户口被扶养人生活费,乘以扶养年限) 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6407元 (除以2,等于丧葬费。城镇、农村户口相同) 具体赔偿项目和计算明细及证据组织可以联系我给你计算。 此复
  • 赔偿项目有多项,主要是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因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有差异,差距较大,农村是112820元,城镇是326100元,丧葬费都是15584.5元,再就是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可以电话联系,给你算一下。
  • 山东标准,可以委托当地律师计算,可以请教交警
  • 农村的死亡赔偿金11.2万;城镇的死亡赔偿金32.6万。具体建议当面或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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