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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驶速度正常,在我减速向左转欲进站加油时,对面大货车快速往右转,因后面三轮摩托车与我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受大货车惊吓,安全措施采取不当,反而加速向我车左后方行驶,我紧急避让,三轮摩托车从我让出空间冲向加油站花池后,越过花池撞向大树,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死一重伤,驾驶员轻伤),但与我车未发生接触(痕迹报告已证明)。现交管部门以我占后方车道为由,不文明驾驶(未购交强险)为由,认定我与摩托车司机同责(备注:三轮摩托车无行驶证、驾驶员无驾驶证、三轮摩托车改装加蓬,交警部门已认定)。

其他 2013-05-22 23: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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