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律师!请问我现在面临这样一个法律问题,不知是否构成职务犯罪。一个月前我在一个餐厅打工,老板雇佣我做餐厅经理同时负责收银和前厅的现金和账务管理,老板每天查看营业额核对账目,每天的营业额由我记账并保管现金,现金通常存入保险柜,定期(约3-5天存一次)存入老板的卡中,同时为了个人财务安全及方便,我同时也把自己的钱也存入了保险柜,有时急用钱时,为了方便临时分别曾从收银台或保险柜里垫支点钱出来(具体情况是:大多数情况是开、关保险柜费事不方便,图省事先从钱箱拿出,下班清帐时再补回去,个别情况是办理私人急事时身上钱带的不够,临时垫支一下,在第二天清帐时补回去),一般都在24小时内清理账时归还,同时保持着帐、钱相符,请问律师我这样做是否已构成职务犯罪?

刑事辩护 2013-05-20 10:3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通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