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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背景: 09年10月,成都彭州市某城乡一体化小区统归统建工地,架板中间断裂,造成工人A摔下架板(从上一层架板摔至下一层架板,高度2米左右),同时因施工方没有为工人购买安全帽,工人A头部撞到钢管架上,医院检查结果为局部脑髓破裂、颅底骨折(耳漏、鼻腔出血等),住院一周后,因神经受损,又出现周围性面瘫症状。 二、事故原因: 1、施工方没有给工人发放安全帽,也没有强制戴安全帽施工,未提供安全绳及其他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 2、出事的那块架板后来检查其本身有裂痕,且较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施工方未对架板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三、伤者是否可通过劳动部门认定伤残等级?可要求获得哪些赔偿?赔偿金额大概为多少。 望律师解答和指导,谢谢!

调解 2009-11-02 15: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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