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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签订了辞工需要两个月的合同,但与劳动法相违背,合同合法吗

其他 2013-05-21 15:4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上写两个月才能辞工的条款是属于无效条款
  • 劳动合同上写两个月才能辞工的条款是属于无效条款
  • 你好,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无效
  • 不合法,这个条款是无效的,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
  • 该条款与劳动合同法规定违背,属于无效条款。如果是正式员工,你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上写两个月才能辞工的条款是属于无效条款,直接与劳动法相违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论条件,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 无须批准,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需要支付用人单位实际支出的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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