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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委托培训中心在学校办的学习班,我孩子上三年级,在被同学追打时被扶手上的钉子划伤,缝了六针,停课一星期,培训老师说他们的责任是通知孩子家长和手术费一百多,她们说主要责任在我孩子,老师的说法对吗,我也在家陪孩子十天不能上班,他们该补偿我的误工费和孩子的营养费吗

其他 2013-05-21 20: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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