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女方是二婚,婚前有自己一套的房产,男方婚前是服刑人士,出狱后和女方结婚自然就把户口落在了女方这里,并且成了户主。婚后因男方恶习不改又有外遇,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为了不离婚草拟了不平等的离婚协议,女方为了离婚答应了所有。协议书内容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女方名下的房产归女方所有,房内家电及家具归女方所有。此房和房内一切物品、家电等等,男方有10年使用权和居住权,在此期间女方不得变卖、租赁等等。女方如违约,赔付男方每月违约金1000元。三、夫妻共同债务由女方承担,双方婚后无共同债权。四、夫妻婚后所买车辆归男方所有,双方婚后无其他财产分割。五、夫妻双方婚后无子女。2011年6月份离婚后,男方经常回去偶尔骚扰,女方就借住朋友家想等男的结婚后再回去住。现在男方结婚了马上要有孩子了,结果把女方的房子上的门锁换掉物品处理掉丈母娘老婆都在那儿住,做这一切女方毫不知情等她回去找他并要房门钥匙的时候男方告知她没有居住的权力而且态度非常强硬。请问像这种情况下第一、女方有没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把男方请走,并不再承担离婚协议中的第二条违约赔偿?第二、女方能不能从新维权离婚时候的权益?

离婚 2013-05-24 07: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河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