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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2年4月在中介的介绍下购买一法院拍卖住房,当时中介出示了该房原单位房产证,并声称已由卖方拍卖得到。购房合同签订时,是卖方本人到场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已写明我方只需支付契税,其他过户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支付,但未写明交房具体日期。到12年8月,仍未见中介通知我方办理相关手续。我方即要求中介退还定金及中介费用,我方不购买此房了。中介不同意退房,但同意我方提出的立即装修入住的要求。日前,中介通知买卖双方到场协商以下问题:卖方确实在法院拍卖的情况下得到了该房,卖方原想拍卖得到后上报我方资料,即可办理我方署名的房产证。但法院不批准,要求先办理卖方署名的房产证再过户给我方。所以,卖方提出要求我方支付营业税、个税、杂税等各项过户产生的费用。如我方不同意支付,可退房。我想咨询的是: 1、该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2、在不退房、不支付各项过户产生的费用的情况下,我方是否有法律立场要求卖方履行合同。 3、如卖方坚持不履行,中介是否有义务和通过什么手段要求卖方履行。我方又能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要求中介追踪卖方履行合同。

其他 2013-05-27 15: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一、该合同有效;第二、你方可以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第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中介没有义务催促卖方履行。如果通过协商方式无法解决,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像你这种合同有避税的涉嫌。有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另外,这种手法就是前几年炒楼的人常用的,因此,对你来说,风险挺大的。
  • 示违反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有效。可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和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有效。 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中介是否有义务要看具体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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