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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人寿保险公司租用我的房屋,合同规定9年,每年3000元,每年11月份交付当年的3000元房租,违反合同要交违反约金30000。但到时2013年3月份,汉川人寿保险公司突然不租用了(合同是到2017年到期),而且2012年的房租在2012年11月也没交付,我去讨要多次,他们也答应给,还要求我开了一张发票。我按他们的要求花了189元开了发票,给了他们我的银行帐号。他们答应把钱汇到我帐上。但是他们就是不讲信用,到现在也没有给钱,一次次推到下一次给。我打了他们的投诉电话95519多次也没有什么作用。他们说什么2013年1月到3月的房租不到一年就拒绝支付,我只好答应不要,只要2012年的房租。现在我想问一下能不能通过法律告他们违约,要回租金和违约金。

其他 2013-05-26 22: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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