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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购买房屋,女友的大姨得知后.帮我取得了一处房源,是大姨的好朋友.大姨好友的房子是单位房,是97年建成.如今单位分房.大姨好友得到一套房. 经大姨与好友的关系.好友同意将房屋让给我.而单位规定房产证将5年后,才能分发到好友手中.为的是防止分到手中就出售,形成炒房, 如果按正常程序,我若购买此房那肯定要与大姨好友,签定一份协议. 但现在问题就出在这里.大姨不好意思与好友提到签协议的事项.因为让出这套单位房给我,就是因大姨与好友的关系.否则好友5年后卖出,定会赚入一定的资金. 大姨认为如果与好友提到协议的事情,好友会认为吃里不讨好,那样会破坏她与好友的关系.所以她要求,她来做担保,与我签定一份协议,使我购房放心.因为5年后的事,我们都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如果什么协议都没有,我购房肯定不放心. 我想咨询,如果我与女友大姨签定协议,这份协议是否存在法律效应.而且这份协议应该怎么详列.

其他 2008-06-08 20: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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