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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被一朋友借去出了事故,撞了一老头,据今已经两个月了,被撞者已经出院,可交警还是不给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去问交警什么时候处理,人家让等电话,我想压上押金取车,交警又不让,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09-11-05 2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上级交警部门反映一下。
  • 应该放车,向警务督察,检察院举报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10日下达责任认定书后,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这个时候就应该放车。 故交警无故推诿不合法,你可向督察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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