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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3个人去承包了一个砖厂,签了份合同。甲方是总老板的,乙方是我们三个的,签了合同以后,又来签了一份分股合同,开始说给我们20%的股份,我们也同意,然后又说不好管帐,又说一年给我们25万不管帐,把我们的投资款40万写成了借给他的,还写了欠条给我们。然后他们就一人60%一人40%,我们就从40%的上面要钱。过了几个月,出问题啦。签承包合同的时候,本来我们乙方有两份承包合同书,我们就没有要,给他们两位收着。他们两个就把砖厂转包出去,我们就不同意,他就说叫我们拿合同出来,我们就说如果我们不同意的话,砖厂就转不出去。他们就在我们没有合同书的情况下,把以前签的那份隐瞒了,又做了一份假的合同书,假的上面就没有我们的名字了,我们又拿不到第一份合同书,我们去找甲方要,甲方也不给。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这40万不是说借给谁的,是投在厂里面的,又不是说拿现金借他,而是投资以后为了好管帐才这样写成借款的,就这样上了他们的当,现在他们说我们没有股份,只是欠我们的钱,我们该怎么办,他们连甲方一起隐瞒合同书,他们够成经济犯罪吗?

其他 2013-06-05 07: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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