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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在婚前双方父母就讲好的,结婚房双方父母出钱购买,在结婚证开好后我们看好有一套46万的房,我父母出了16万首付,余下男方付清了,房产证是我和男方二人名字,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房子款是3月15日付的首付,4月底拿到产权证的。现在男方拿出借条男方向母亲借的,日期是4月9日的,并且找了邻居做证明人,当时双方口头讲好双方父母赠与的,男方为了离婚是做假的,我父母是赠与的,这个不合情合理,再讲我不知道也没有签名,婚后借很大的款也应该和我讲,向父母借叫别人证明,明明讲好是双方父母赠与的,我现在如何办怎样和平分房产,怎样能辩倒男方是做假的借条的事情。

离婚 2009-11-06 16: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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