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在2003年向别人借了8万元,到03年6到期没回,借据上写明违约按日万分之五一天计算,现在民事裁定了,调解后在2006年每月支付1000元,至到还清,合计已还8万了请问在此过中从,所还的款,对方作为一半为违约,一半为还款,合算出来,还要付16万元违约金,本金6万多,请问合法吗

风险投资 2013-06-01 15: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