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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三个月前,我与朋友合伙开了个店,各自投资了八万元,我们各拥有百分之五十的股份,现在他要求退股,我没有那么多钱付给他,我就找了另外的朋友来店里接百分之五十的股份,现在我以14.5万谈好转让给现在新的合伙人,可是之前的合伙人说这转让股份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利润的6.5万元该他所有,因为说是他的股份转让的,我想问问这个说法成立吗?急盼佳音!谢谢!

其他 2013-06-05 11: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书面的东西,如果只是合伙企业的股份转让款项,6.5万是总利润,就不应该是他一个人的,如果是50%股份的利润,确实应该是他的,可以来电详询
  • 如果是公司,谁的股权,股权转让款就是谁的。如果是合伙企业或者个体,要看双方的协议的具体内容。
  • 如果是公司,谁的股权,股权转让款就是谁的。如果是合伙企业或者个体,要看双方的协议的具体内容。
  • 您好!《主体法学》绪论中的基本原理:“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责任”。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技术、实物等,合伙经营,共享盈利,共担风险的个体经济实体。合伙财产与利润(按份共有优先,份额不明时推定为共同共有)。双方也可以协商决定利润分配。
  • 以协议约定标准进行。
  • 如果是公司,谁的股权,股权转让款就是谁的。如果是合伙企业或者个体,要看双方的协议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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