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甲村村民王某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村里某地块的3亩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自1996年3月至2026年2月。2003年2月,王某因外出经商,自愿将该承包地交回,村里因王某投入增加土地生产能力而补偿给他500元。2007年5月,王某经商失败,回到村里要求村委会将原承包地交还给他耕种,他愿意交还500元补偿款,村委会是否应该把王某交回的承包地重新发给王某耕种?

其他 2014-10-09 17: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同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 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空间。  二、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没有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  三、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宣传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农户签字代表农户的真实意愿。  四、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下列内容必须统一规范: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6、“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7、“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8、“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9、“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10、“鉴证机关签章”必须在对签订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后进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签章。
  • 由村委会自主决定。
  • 你好: 王自愿将承包地交回村委会,承包合同已经终止。现村委会可能交承包地重新分包给王也可以拒绝发包。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嘉峪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