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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工伤评残9级;42岁;能给多少补偿离开厂子才给予补偿;还在原工作单位不能给与补偿吗

其他 2018-10-11 06:18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 认定完工伤,评完等级,单位如果交了保险,则由单位和保险共同支付工伤补偿,如过单
  • 赔偿项目很多,有马上赔的,也有离职时赔的。
  • 认定完工伤,评完等级,单位如果交了保险,则由单位和保险共同支付工伤补偿,如过单位没交,单位承担
  • 劳动仲裁,委托律师代理,具体计算工伤待遇
  • 认定完工伤,评完等级,单位如果交了保险,则由单位和保险共同支付工伤补偿,如过单位没交,单位承担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原单位也可以要求,详情可致电。
  • 认定完工伤,评完等级,单位如果交了保险,则由单位和保险共同支付工伤补偿,如过单位没交,单位承担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职就可领取,医疗和就业补助金离职时领取。
  • 认定完工伤,评完等级,单位如果交了保险,则由单位和保险共同支付工伤补偿,如过单位没交,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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