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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县人,现住山东省平度市,我叫霍富**,妻子盛**,于2009-4-23日和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代理合同,潍坊市总代理和街区代理,代理费共计:117200.00元。代理款项如数交齐。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有严重的违约行为而导致了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经双方协商达成退款协议(详见协议书)。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分两次返还了3万元,按协议要求应该全部返还完毕,但是,余款至今未到帐,公司已经人去楼空,相关人员也无法找到。特此反映相关情况,希望通过法律部门查清事实,给与适当的解决。 相关资料附后:两次的退款协议,代理合同、合同附件推广优惠方案、市场执行方案(新)、公司同意的建立潍坊市分公司决议、委托书、任职文件、公司章程。 请问:公司已经关张了,相关人员也找不到,可否通过法律手段找到他们。请回复我的邮箱

电子商务 2009-11-08 15: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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