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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5岁,房产一处(婚前老公名字,但是共同承担的费用),目前全职没有工作,离婚的话可以取得孩子抚养权吗?房产分割有哪些有利的条件?

离婚 2013-06-05 12:2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 费用共同承担对你有利。可以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如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电详询。
  • 你好,房屋属于你老公的个人婚前财产,属于你老公所有,但对于婚后还贷部分可以给你一定的补偿,至于小孩的抚养,从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出发
  •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你可以得到补偿,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尽量争取
  • 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对于增值部分享有权利
  •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你可以得到补偿,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尽量争取
  •  协议离婚中的子女问题   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双方是协议离婚,对子女问题的具体处理一般是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愿意随哪方生活。   诉讼离婚中的子女抚养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房产可以就婚后增值部分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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