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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我们从深圳调到上海,我们不愿意去 公司把我们从深圳调到上海,我们不愿意去,协商不成。公司本意是想裁员,又不愿意赔偿。劳动合同上写的工作地点是“深圳或其他地方”,岗位是“软件开发或其他工作”。而且所谓“上海研发中心”,现在没有任何1个人。去上海需要自己掏钱租房子,家人都在深圳。给我们缴的社保按2300RMB缴的,也不是按实际工资缴的。 公司与2013年6月4日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不服从调动到上海 ”,未在2013年6月3日在上海 报道. 公司现在要我填写“离职申请审批表”进行交接,我能填写吗?

其他 2013-06-05 08: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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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填写这个表格,否则会变成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 你不能填写这个表格,否则会变成主动辞职,没有补偿。如果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离职就是自动辞职;自动辞职就没有经济补偿金。建议提供更加详细的信息,面谈更加稳妥
  • 基本可以肯定你公司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你单位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按你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你看看你的工龄是多少。这样计算就可以得出金额。
  • 你不能填写这个表格,否则会变成主动辞职,没有补偿。如果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别填,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
  • 这个表格你不能填写,否则会变成是你自己离职,没有补偿。如果有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
  • 基本可以肯定你公司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你单位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按你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你看看你的工龄是多少。这样计算就可以得出金额。 如果与单位无法协调解决的,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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