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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于十月十九号开庭,我和男方领取结婚证共同生活四个半月,男方多次殴打我,强行拿走了我的手机和银行卡,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婚前男方拿了一万六千元彩礼,开庭时法院支持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要求,我当庭拒绝,我给法官陈述的理由是:第一,我和男方领了结婚证,第二,我和男方共同生活四个半月,第三,男方并没有因为彩礼而影响生活,所以我拒绝返还彩礼的要求。法官坚持要求我退还彩礼,理由是“夫妻一场,你就当可怜他吧!”(法官的原话)。当时男方同意离婚,条件是要我退回全部彩礼,我以不合法为由不同意!法官就让我回家等通知,说不需要第二次开庭,到今天十一月九号了,法院没有给我打过一次电话。刚才我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说法院托我朋友给我做工作,要我同意给男方彩礼,否则法院就拖下去,对我的离婚诉讼不审判,也不二次开庭。我很郁闷!法律既然可以如此被玩弄,法律的尊严又体现在哪里?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开庭时法官对我说的那句话:“夫妻一场,你就当可怜他。”法官既然知道男方提出返回彩礼的要求是无理的,为什么还要支持他?我究竟是听朋友的话,拿钱出来免灾,还是有其他的办法?我不知道,恳求在线的律师帮帮我吧!

仲裁 2009-11-10 09: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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