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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年前在南湖金地买的房子,当时签订了认购协议,说房子在2012年底交房,由于没能准时交房,今年开发商和我们签订了补偿协议,指如果九月三十日以后交不了房日补万分之五,至此,我们那片房子还没有预售证,还有传言那片房将来永远也不可能有证,部分人交的全款,当然贷款的业主也还不必还贷,因为直到现在银行也不贷给款,请问律师,如果九月三十号开发商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交房,应该算他正式交房,还是算他交不了房违约,应该按协议补偿违约款吗?如果我现在因为没有预售证要求退房,他们应该补偿我吗?

其他 2017-11-23 05: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需要按照购房合同里的有关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如果超过约定的交房日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住户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 开发商不按时交房怎么办?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

    因地震而导致延期交房应该经过权力机关认定属于不可抗力。属不可抗力因素的,必须由政府、法院等职权部门认定,并通过法律约定。如果确实出现了因地震影响而延期交房,需要有关权力部门裁定后才能认定。而不是由开发商口头约定,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出具有关权力部门的裁定公告。经过权威部门裁定才能不追究违约责任,否则购房者依然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按照《合同法》,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因为工期、材料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如果开发商不能出具有关权力部门裁定公告,业主可依据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条款,按交付期限计算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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